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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回收丨出租钢平模槽钢426螺旋管工字钢圆柱护栏钢模

更新时间:2018-09-09 07:40:06 浏览次数:140次
区域: 株洲 > 其他
类别:金属回收
地址:建设大道168号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 聊城市东昌府区十二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人PPP项目投资资金。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6个标段标,9个片区,明细如下:
序号      标段      片区范围      建筑面积(万m2)      备注
1      一标      付大门+东姚      31.79      
2      二标      王卷帽+后街      28.47      
3      三标      付庄+路庄      29.31      
4      五标      岳庄      22.49      
5      七标      董付      34.16      
6      八标      郑官屯      24.51      
     合计                  
  施工范围为红线范围内除城市专业配套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降水支付工程外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含土方回填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雨污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其中城市专业配套工程由业主单位指定分包,桩基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降水支护工程由招标方专业分包。
1.3.2 计划工期:招标文件中另行明确 。
1.3.3 质量要求:招标文件中另行明确。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各标段应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与所申请标段类似(不低于15万平米房屋建筑)工程业绩3项及以上,及履约评价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具备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 建筑 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不少于   2 项,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 2 项。
(7)主要管理人员:拟参与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 6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
(8)其他要求:管理体系健全、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发生一般(不含)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近三年无违法行为,未与公司发生诉讼和非诉讼纠纷事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不良记录。
(9)注册要求:尚未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工程承包商库中注册合格的单位,须通过中国葛洲坝集团集中采购工作平台进行注册,经审核合格者方可通过资格预审。
1.4.2 联合体申请:□允许   ■不允许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通知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截止时间不足1日,申请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资格预审文件距申请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3年财务状况表;
(6)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其他材料:                                 。
(10)参与具体标段投标意向表;
(11)实际履约单位情况表;
(12)投标项目拟实施模式。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3.2.4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
3.2.5 “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
3.2.6 “近5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
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 款和第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申请人只需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文件壹份、可编辑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EXCEL等软件编制,证照、银行授信、业绩合同等资料应提供原件的PDF彩色扫描件)。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申请截止时间: 2018 年 9月 10 日 17 时00 。
4.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中国葛洲坝集团集中采购平台。 通过资格预审,资格条件满足PPP入库要求,但仍在注册审核中的,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招标人代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4.3 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4 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由招标人负责审查。
5.2 资格审查
招标人根据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所有己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在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投诉。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原件
招标人视需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人处进行原件审查。申请人未按要求参加原件审查的,招标人拒绝其资格申请文件。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2)与本次招标标段类似的近五年业绩合同、验收或履约评价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3)信用等级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4)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材料、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5)三大体系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7)主要管理人员近 6 个月公司社保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9.2 资格变化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株洲物品回收相关信息
4月18日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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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8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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